如何向離岸公司提起訴訟?
起訴一家離岸公司,跟一家離岸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勝算不大。
宗慶后與達能公司的之間的訴訟大戰給我們的經驗是告倒一家離岸公司是不容易的,雖然薩摩亞高院曾凍結宗的海外資產,并授權畢馬威接管宗的大陸資產,但都沒有實現。達能動用的是最高能量的法律機器,后來有中國商務部和法國的高官介入,這樣的案例不是很常見的,對于一個一般離岸公司的訴訟,首先面臨的挑戰的是取得這家離岸公司的法律主體資格以及公司與最終控制人/所有人/責任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證明文件。通常這樣的文件是要公司注冊證書,章程,股東與董事登記冊的文件的公證件。如果離岸公司是香港公司,這些數據都是在公司注冊處的公公數據庫保存的,付少量的費用就可以取得。但如果這家離岸公司是注冊在另外的地方,他們的公司規定受益人或控制人的信息是保密的,你就很難通過正常的渠道獲得公證件,而唯一正常的渠道就是通過法院的傳票獲取這些資料,于是這里的悖論就出現了,因為沒有公證資料是無法起訴的。所以建議不要輕易跟一家離岸公司打官司,如果您和您的商業伙伴要通過離岸公司進行交易,建議您讓您的離岸公司的控制人寫一個說明文件,說明他們的法律關系,一旦你們有爭執就可以直接在你們雙方的法院直接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