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共和國位于中美洲,其著名的運河貫通大西洋與太平洋,令當地成為美洲一個非常重要的商貿中心。在政府方面,巴拿馬常被認為政治不穩定,在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發生的內部糾紛和政治動亂均嚴重影響巴拿馬作為離岸金融中心的地位。然而,其優越的地理位置仍確保當地繼續獲美國支持。巴拿馬是世界上最歷史悠久和最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是一個地位穩固的船務中心。其中一種可供客戶選用的公司是有限公司(有限責任機構)。
巴拿馬法律及稅務
1、 巴拿馬公司法例以美國法制為基楚,自一九二三年以來沒有任何重大修訂。雖然西班牙語是當地法定語言,但英語亦是當地人士常用的語言。巴拿馬船務法例對世界各地船主都有利,是世界船務業強者之一。
在巴拿馬經營業務的公司須繳付應評稅收入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稅款。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營業的公司獲科郎自由貿易區提供多項優惠,而在科郎自由貿易區經營業務的公司亦可按較低稅率繳稅。
2、 在巴拿馬以外地方營業的公司勿須納稅,只要繳付數目不多的年度特許經營稅便可,勿須就海外賺取的收入納稅。公司逾期交稅須繳交附加費。
巴拿馬公司注冊法律
公司注冊法律依民法;1927年制訂之公司法第32條;商業代碼以1997年更改后為準。
巴拿馬公司注冊資本
巴拿馬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1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
巴拿馬公司股東
最少兩名股東,而且必須為自然人,但是沒有國籍上的限制。巴拿馬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巴拿馬公司管理人員
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主席(President),一名財務秘書 (Treasurer) 及 一名公司秘書。他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一個人可出任多于一個職位。
巴拿馬公司注冊地址
注冊地址必需位于巴拿馬。
巴拿馬公司董事
最少需有三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巴拿馬公司注冊代理
巴拿馬法規要求每個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個注冊代理,注冊代理必須為巴拿馬境內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巴拿馬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必須有SA、GMBH、CORP等含有"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 意思的字眼,但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 ,另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 BANK、TRUST、MUTUAL FUND、INSURANCE,或是Reinsurance 等字眼。
巴拿馬公司稅務要求
巴拿馬采用屬地主義之課稅方式,公司只要在巴拿馬當地沒有任何營業行為,不管公司每年實際有多少利潤盈余,當地政府皆不會再加以課征任何稅。即使在當地設立辦公室,操盤全世界財務運作,例如L/C、T/T只要牽涉到國外,不含巴拿馬境內之利潤,亦無需課稅,故而吸引很多國際上知名大公司在此設立境外公司,用以收款并負責營收、開立發票之事宜。
巴拿馬公司隱密性
在巴拿馬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對外公開。
注冊離岸公司費用
注冊全套費用為***美元,已包括首年注冊地址及注冊代理費用,文件快遞費用。
維護離岸公司費用
注冊后每年維護費用為***美元。
本公司亦有提供代理董事及代理股東服務,年費分別為***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