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島地處于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和愛爾蘭的中心點,面積572平方公里,是英國的一個皇家屬地,現有居民79,805人,其中一半來自英國,英語是該島的主要語言,島上貨幣為馬恩島鎊,與英鎊等值。該島的自治政府有著長遠的歷史,在公元10世紀就已經有自己的國會,首府為道格拉斯(Douglas)。
該島專業服務業發達,擁有大批律師、會計、文秘、銀行職員等專業人士,其金融服務業歷史悠久,監管有方。馬恩島金融監管委員會負責監督銀行業和投資業,馬恩島保險及養老金監管局負責對保險業和養老金進行監管。在打擊洗錢及金融犯罪方面,馬恩島獲得了國際社會的認可。截至2006年底,在馬恩島注冊的公司達30934家,其中銀行46家,投資企業90家,信托企業97家,專門從事離岸業務的服務公司173家。到2007年3月底,馬恩島的銀行存款為459.5億英鎊,如果算上海外存款更是高達 574.2億英鎊,目前該島管理的基金總額為445億英鎊。
馬恩島無資本利得稅、財富稅、印花稅、遺產稅、資本轉讓稅等通常的稅目,自2006年4月實行企業稅零稅率政策,對大部份行業免征企業稅,只對銀行業和在馬恩島經營的房地產業征收10%的企業稅。為吸引更多金融服務類企業落戶,2004年馬恩島推出“50%金融優惠支持政策”,專門針對這些企業的初次注冊費、頭兩年租金、人員設備搬遷費、市場營銷費、外部培訓費、電信初裝費提供最高額度50%的補助。
馬恩島是全球著名離岸金融中心之一,有相當完善的企業組織形式法。這里的公司分兩類:公共公司和私人公司,前者可公開募股,每年要向公司注冊局提交賬目審計報告,后者不能公開募股,也不必提交賬目審計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根據股份及擔保的不同責任又細分為4種,盡量滿足客戶開辦各種企業的需要。該島實行習慣法,與英美法律體系接軌。該島從17世紀開始沿用英國的衡平法,于1865年頒布第一部公司法,目前該島公司法是以1931年公司整合法為基礎,至今該法已進行了9次修訂,目的是及時滿足現代企業不斷發展的要求。
各公司必須在馬恩島設注冊辦事處, 并委聘一名秘書。該名秘書必須為馬恩島居民和認可專業機構的成員。公司亦必須委聘最少兩名董事( 其中一人必須為馬恩島居民) 和一名股東, 但不設法人董事。公司必須設賬冊, 但如果公司沒有在馬恩島經營業務,則不必審計賬目。公司的法定紀錄和會議紀錄存放在注冊辦事處。為辦理公司成立注冊手續并達到盡職審查規定的標準, 客戶請提供推薦書以及最終受益人和董事的護照副本。
普通公司(根據2006年版公司法)
有限責任公司(LLC)
有限合伙
公司設立要求
設立需提供以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