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盧森堡注冊成立公司,在盧森堡設立公司的流程及費用
1)客戶告知其將要在盧森堡成立公司的名稱及業務范圍(填寫調查問卷)
2)我方審核該名稱是否可以被使用; 三個工作日
3) 客戶按要求準備好所有文件,原件快遞至我方?取決于客戶
4)簽定合同,完成80%預付款取決于客戶
5)我方開始注冊公司;同時我方以即將成立的公司名義代表客戶開立銀行賬戶。賬戶完全屬于該公司。根據客戶的意愿,該賬戶可以設置為必須由賬戶受益人簽字形式加以控制; 8-13個工作日
6)公證處給我司出具一份公司章程樣本。我方將該樣本連同銀行開戶證明包括賬號以及客戶和我方的合作契約傳真給客戶; 取決于客戶
7)客戶匯入注冊資金到其公司的新賬戶上; 取決于客戶
8)客戶將已簽字的信托合同(如有)和公司章程掃描件郵件至我方; 取決于客戶
9)注冊資金到賬后,我方將持銀行通知單請公證處注冊公司,完成整套公司文件;?10-13 個工作日
10)公司成立后,我方將相關文件快遞給客戶。客戶可以立即以公司的名義進行商務運作。
盧森堡公司注冊完成后有以下資料:
1.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公司成立證書(A) (C)
2.Extract from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公司注冊摘錄 (A) (C)
3.Share certificate 股權證書
4.where the client is the direct shareholder/如果客戶直接持股 (C)
5.in case we provide nominees/如果我方提供匿名股東 (A)
6.Register of shares (book) 股東名冊(A)
7.Register of Directors 董事登記冊
8.Share Register 股份登記冊
9.nominee agreement for shareholders and/or directors/指定匿名股東或董事之協議 (如有)(A) (C)
10.Corporate chop 公司長形簽名章 (C)
請注意:
以上文件將會保存在注冊代理機構(A)或者由客戶(C)自行保存。
因為稅務和法律規定,所有的公司成立文件和財務賬簿以及合同的正本都需要存留在盧森堡注冊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