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曼群島設立公司后的年檢時間及更換注冊代理人費用
開曼公司年審是什么時候?開曼群島公司注冊后,每年都要按時辦理年檢手續以保持公司正常狀態。開曼公司年審時間是每年的12月-3月,無論是什么時候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在這段時間段內完成年審工作。
開曼公司年審內容包括:
1、提交周年申報表,續期公司牌照,繳納政府費用;
2、續期公司注冊代理人服務;
3、續期公司法定注冊地址的使用;
注冊代理人服務:代收政府銀行信函,提供秘書服務等。
開曼公司年審年檢必須注意:
1、開曼公司年審逾期將被罰款,若一年未年審,將被開曼政府除名并沒收資產。
2、開曼公司年審時,如未提交周年申報表,或不繳納年度牌照費,將不能獲得開曼政府授予的良好地位證書。
開曼公司年審年檢流程
公司注冊成立后,必須于每年一月份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周年申報表,同時繳納指定金額的申報費用(或稱年度牌照費)。由于本公司已經提供了注冊辦事處和注冊代理服務,我們會為您提交該份周年申報表。但是請注意,如果我們沒有及時收到年度注冊辦事處和注冊代理服務費,則本公司不會代辦和提交周年申報表。
開曼公司遲交周年申報表或申報費用的處罰
提交/繳費日期 處罰
在3月31日或之前 無
在4月1日或之后但在6月30日或之前 33.33% 的年費
在7月1日或之后但在9月30日或之前 66.67% 的年費
在10月1日或之后但在12月31日或之前 100% 的年費
如果沒有提交周年申報表或沒有繳納申報費,則該公司不能申請及得到良好地位證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如果一家逾期提交申報表或繳納申報費的時間超過一年,則該公司將會被除名,而公司的資產則歸開曼群島政府所有。
開曼公司文件歸檔程序
開曼群島政府于2003修訂公司法,對逾期歸檔和其他的一些違規行為(例如逾期提交申報表,沒有設立注冊辦事處等)的處罰作出詳細規定。根據修訂后的公司法的規定,違規行為的罰款由每天2.40美元至12.20美元不等,但是,非故意違規的最高罰款不多于610美元。
開曼群島公司作為各大證券交易所認可的上市公司注冊地,從而成為眾多上市公司構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同時開曼也是眾多基金公司成立的首選地之一。開曼公司注冊后,每年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開曼公司年審,即繳納政府牌照費以及續期注冊地址及注冊代理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