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企業必須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所需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
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
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
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6、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復印件(蓋章);
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8、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蓋章);
9、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0、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點
1、準備好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需要取得相關憑證的。要做好匯算清繳,首先要梳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的取得情況。尤其像是一些跨年度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情形,企業一方面要盡早及時取得增值稅發票,另一方面還要準備好相應的稅務處理。
2、稅務、會計的口徑差異
對于同一涉稅事項,稅務與會計之間的處理口徑可能存在差異。另外,不同稅種之間也有不同的處理規定,這就可能導致企業匯算清繳申報表與企業財務報表中的營業收入額出現不一致的情形。
3、注意準確判斷“當期”事項
企業實務中會存在很多跨期事項,但是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在“發生當期”進行涉稅處理。
4、預繳和匯算表填報邏輯有不同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采用按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在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匯算清繳。這可能導致月(季)度預繳申報和年度匯算申報的數據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
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的問題
虧損是企業將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在填寫申報表時,按照“先到期虧損先彌補、同時到期虧損先發生先彌補”的原則填寫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企業季度預繳所得稅時,在完成上一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前提下,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申報時,填寫在第9行“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欄次。
1、企業籌建期間能否作為虧損年度?
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虧損。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少于3年進行扣除。
2、企業清算時,是否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清算時,可以依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3、合伙企業的法人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伙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4、企業境內外虧損是否可以相互彌補?
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境內企業虧損可以用境外所得進行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