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香港主要只征收四種稅,分別是利得稅(企業所得稅)、薪俸稅(個人所得稅)、物業稅和印花稅。
利得稅
利得稅是指凡在香港經營業務時,從該業務獲得的在香港產生的或者來自于香港的所有利潤為依據所征收的一種稅。有限公司利得稅稅率16.5%。
1、利得稅調整
香港利得稅兩級制度將適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年度的課稅年度。法團首200萬港幣利潤的稅率降至8.25%,期后的利潤則繼續按16.5%繳納。利得稅兩級制會惠及有應評稅利潤的合格企業,不論其規模。
(1)香港利得稅僅對來源于本港的利潤征收利得稅(利潤總額的16.5%)。
(2)香港稅局會在新公司成立18個月左右,下發利得稅稅表,公司接到稅表后有三個月的時間處理。
香港公司報稅,必須經過做賬審計。新公司條例明確規定,
香港公司每年要做賬審計,再向稅局報稅。
(3)香港公司有營運年度的虧損可以在以后年度無限期彌補,國內是五年。無營運年度的虧損不能帶到以后年度彌補。
(4)征收暫繳稅:利得稅是根據每個課稅年度的應評稅利潤而征收的,而應評稅利潤須待有關年度完結之后才能確定。因此稅務局會在有關年度完結前征收暫繳稅。待稅務局其后評定有關課稅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并作出評稅時,已繳付的暫繳稅款會用來抵銷所評定的利得稅。
薪俸稅
任何人士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雇工作而獲得的收入,減去允許扣除的項目(個人免稅額或慈善捐款等)后,均需按稅率申報薪俸稅。若每人每年工資不超過基本免稅額及符合條件可享受的免稅額(見后附明細),則無需繳納薪俸稅(但仍需申報)。
1、課稅年度 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集中報稅期間為4月。
2、公司要將雇員信息遞交給稅局,稅局下發稅表;如果雇主未遞交,個人要主動申報。香港公司沒有代扣代繳義務。
3、2018/19基本免稅額為13.2萬港幣每年,且如果接受報酬的個人未在香港提供服務,可申請離岸,全額免稅。但董事除外,即無論董事在不在香港,只要超過13.2萬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免稅額之和,均要納稅。
4、保證財務報表中的工資費用與申報的薪俸稅匹配。(很多都是客戶做賬審計時才想起來還有工資的)。
5、標準稅率:15%。
6、累進稅率:分階梯標準稅率和累進稅率孰低原則。
物業稅和印花稅
物業稅:香港向土地及建筑物的擁有人就其物業收入課征的稅收,稅率15%。即實地經營才需要繳納。
印花稅:不動產交易與轉股會涉及到,實際交易價格(轉讓價款)和股本孰高計量。
目前內地的企業所得稅一般為25%,而香港的利得稅一般為16.5%;內地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45%,而香港的薪俸稅最高稅率為17%;內地商品一般要交13%的增值稅,而香港則為0。這也是為何大家紛紛前往香港投資發展的原因之一。